夜色如墨,街灯昏黄。2024年11月25日晚上19:27,新都法院新繁法庭干警在“执行110”值班期间接到紧急线索,来电人称发现案件的1名被执行人在新都区内某茶楼,请求新都法院对其采取控制措施。
值班干警接此消息后立即上报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局、法警队、行装办、综合办多部门联动响应、相互配合。
值班干警详细反馈热线线索,综合办进行值班联络安排,执行局法官紧急联动法警队带班领导,法警队立即召集当日备勤干警,行装办配合准备车辆安排。
用时30分钟,人、车、装备迅速集结,在执行法官的带领下,2名全副武装、警容严整的司法警察即刻出发前往目标现场控制被执行人。
抵达现场后,在举院机制的保障和分工协助下,当晚9:20顺利将被执行人带回至新都法院第二办公区。
经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在现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执行法官于10:30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随后,在执行法官的带领下,2名司法警察立即带被执行人完成体检、尿检、笔录等一系列送拘工作,并于次日凌晨2点顺利完成拘留任务。
新都法院“执行110”在举院机制的理念引领下,热线接听—案情研判——出警行动,各环节流程畅通,全院干警高度配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