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5日,新都法院一场特殊的巡回审判走进了居民家中,司法服务更加“接地气”、“暖人心”。
我院在审理一起特别程序案件过程中,当事人无力负担鉴定费用,且向我院反映其妻子瘫痪在床、需贴身照顾、不能离人。
考虑到当事人情况特殊,民一庭法官决定现场查看该残疾妇女的生存现状,并从司法便民的角度出发,经征得当事人同意,将庭审“搬进”居民家中。
庭审中,向申请人明确告知,作为监护人要依法维护残疾妇女合法权益。
近年来,新都法院以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大力开展巡回审判。从“坐堂问案”到“主动上门”,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改变的是更加积极主动、灵活多样的办案模式。
下一步,新都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理念,立足审判职能,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使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