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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案件实质解纷 送上锦旗以表谢意

  发布时间:2024-05-30 16:54:52 打印 字号: | |

“蒋法官,您好,我是陈某某,真的万万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10万元欠款,真心感谢您先后多次耐心调解,我一定要亲自来法庭当面感谢”。

 5月24日一早,一起租赁纠纷案件原告陈某某将印有“尽职尽责心系百姓 公正司法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新繁法庭,并激动表达谢意。究竟是什么样的调解经历,让当事人赶到新繁法庭表示感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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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1.公告送达;
2.管辖异议;
3.多轮协商;
4.债务加入;
5.成功调解。

 

公 告 送 达

 2016年,陈某某与高某某发生租赁纠纷,后二人达成协议约定将高某某欠付的房屋租赁费16万元转为借款,并由高某某向陈某某出具借条。借条出具后,高某某一直未归还欠款。无奈之下,陈某某一纸诉状将高某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在穷尽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等方式无果后,依法办理了庭前文书公告送达手续。

 

管 辖 异 议

 在庭前文书公告期即将届满之际,法庭突然收到高某某提交的管辖异议申请和律师代理手续。本着实质解纷和缩短纠纷在院时间的理念,蒋法官尝试沟通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多 轮 协 商

 在与高某某代理律师沟通过程中,蒋法官了解到高某某目前支付能力有限,存在以管辖异议拖延诉讼时间的可能性。另,高某某的妹妹高某丽愿意帮其偿还10万元欠款。


债 务 加 入

 鉴于高某丽愿意帮助偿还部分款项但无法立即支付,为做到案结事了、及时解纷,蒋法官尝试沟通以“债务加入”方式追加高某丽作为案件被告承担部分偿还义务。高某丽表示同意加入诉讼并承担部分还款义务。


成 功 调 解

 经蒋法官20余次沟通后,陈某某、高某某与高某丽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高某丽对高某某应当向陈某某偿还款项中的10万元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其余款项高某某自行向陈某某偿还。

 

 蒋法官说“当事人之间有大事小事之差,法官的心里无大案小案之分。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的案件,一纸判决固然简单,但如何做到案结事了、缩短解纷时间需要在每一个案件中综合考量,以“如我在诉”理念数次给当事人耐心调解,相信能够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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