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新都法院邀请区政协委员王煜
在执行指挥中心
见证一起实时连线指挥的异地执行案件,
政协委员对新都法院执行工作充分肯定。
基本案情:
2020年10月19日,某商贸公司与某机械设备公司签订《产品买卖合同》,约定商贸公司以分期付款方式向机械设备公司购买挖掘机一台,担保人付某某(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合同签订后,机械设备公司依约履行了交付挖掘机的义务,商贸公司未支付完相应款项。经审理判决,商贸公司应向机械设备公司支付36万余元。因商贸公司一直未履行,机械设备公司向新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核实财产线索 远赴凉山宁南
机械设备公司向执行法官提供财产线索称商贸公司购买的挖掘机在凉山州宁南县。
新都法院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指挥平台向宁南县人民法院发出协助执行请求后,4名执行干警驱车600公里,于当晚到达宁南法院,紧急部署第二天扣押车辆工作。
2.现场扣押受阻 全程实时指挥
第二天大早,新都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徐勇在指挥平台与异地执行的干警实时连线,并邀请区政协委员王煜全程见证此次连线“直播”。
两院执行干警来到某砂石厂成功找到涉案挖掘机,核实车辆信息无误后,执行法官安排拖车准备将挖掘机扣押回新都法院,同时通过指挥平台向新都法院实时汇报现场情况。
过程中,一名女子突然拦下扣押车辆“法院不能扣我的车!”。
持续关注案件执行进展的徐勇局长立刻发出指令:“核实身份,立即就近带回宁南法院处理”。收到指令后,视频另一端的执行干警将该女子带回宁南法院。
3.释法明理两小时 成功安抚情绪
该女子为涉案被执行人付某某,面对挖掘机即将被扣押处置,情绪激动。经过执行法官2小时释法明理,付某某认识到阻碍执行的不理智行为并离开宁南法院。
4.圆满结束扣押 委员点赞执行
全程见证扣押行为后,徐勇局长向王委员介绍道:“我们经常在腾退或者扣押财产现场遇到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以过激行为抗拒、阻碍执行,但是我们会第一时间稳控当事人情绪,做好释法明理工作,让更多人理解执行工作、配合执行工作。”
政协委员这样说...
“今天见证执行工作,两地法院相互协作、为案件不懈努力,是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的生动体现。同时,感受到新都法院执行干警的认真负责,成功异地扣押车辆,希望人民法院在后续执行工作中继续以强有力的措施保障执行申请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