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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窗执通车】10余名被执行人旁听拒执罪庭审:法官,我要还钱!
  发布时间:2023-11-17 10:19:13 打印 字号: | |

“铁门啊铁窗啊铁锁链,

手扶着铁窗望外边,

外边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啊,

何日重返我的家园……”

不少人认为

拒不还钱属于民事纠纷

并不知道它可能已构成犯罪

近期,新都法院审理了一起拒执罪案件

一名被执行人因拒不还钱上演起“铁窗泪”

 案 情 简 介  :

 时间回溯到2022年5月,我院受理唐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彭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生效判决文书,彭某某应支付货款及利息57万余元。

执行过程中,彭某某作出《承诺书》“本人承诺在某某村拆迁安置过程中,本人以货币安置方式取得对应款项用于支付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后经查明,彭某某在签署承诺书后,共计收到房屋拆迁款项12万余元。但钱款均被彭某某用于他处,并未支付执行案款,且至今仍未履行。

 今年2月,彭某某被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民警挡获;4月,彭某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被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刑事拘留。

  审理过程中,彭某某多方筹措资金部分履行民事判决。10月24日,我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彭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最终彭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

 当天,10余名被执行人现场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后,1名被执行人当场向申请执行人转账9.12万元,案件执行完毕;1名被执行人向承办法官写下承诺书,承诺每月还款5千元。

 其他被执行人也纷纷表示“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原来还要被判刑”“我回去马上筹钱”......

参与见证的区人大代表表示:“法院让被执行人来旁听拒执案件审理,用实际案例生动地警醒被执行人,真正做到了以案说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

 

 那么, 到底什么是拒执罪?

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有些人明明有偿还能力却想方设法赖着不给,法院判决后仍拒不履行,且在执行阶段拒不申报财产、转移财产等等等等,这些行为或已构成拒执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欠钱不还非儿戏、情节严重或涉刑!不要心存侥幸认为“我就是欠钱不还,不就是民事纠纷”,否则等待你的是司法拘留、“铁窗”邀约!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尽早履行法定义务才是正确的选择。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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