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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枫”景 | 小案例 大民生 ——联合下沉化解换届纠纷,司法建议促进源头治理
  发布时间:2023-09-19 09:29:33 打印 字号: | |



T小区业委会换届选举时,小区内总有业主聚拢讨论,并在小区公告栏多次张贴“上届业委会主任履职不当”等大字报,争吵天天发生,流言四处蔓延,业主王大爷说“半年来,我们小区不太平!”。一起看看怎么回事?

 

[案情回顾]

近日,新都法院高筒法庭受理一起T小区前业委会主任诉现业委会主任名誉权纠纷。庭审过程中,双方争议较大,考虑到原、被告年龄较大,庭审后,办案法官及时与小区所在街道联系,与街道工作人员一起深入小区开展现场调解。 

经法官耐心释法析理,现业委会主任就自己选举前张贴大字报、在小区业主群发布不当言论等侵权行为,当场向前业委会主任道歉,并同时在小区业主群里公开认错,取得原告谅解。

 

[发出司法建议]

纠纷圆满化解后,新都法院高筒法庭就该类纠纷反映出的小区业委会换届期间候选人资格审查不严、选举表决过程无序竞争以及业委会委员“职业化”倾向,向街道办事处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区业委会换届期间监督指导的司法建议》,并抄送区住建部门。

街道负责同志当场表示接受并专题研究司法建议,针对建议内容形成落实举措,加强小区业委会换届期间监督指导,让业委会换届更加透明公正。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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