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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提速”进行时】新都法院“三步走”打好上诉案件流转“组合拳”
  发布时间:2023-07-21 10:19:35 打印 字号: | |


为纵深推进“案件-纠纷”双向评价机制落地见效,进一步压缩上诉案件流转耗时,做深做实“双提升”工程,新都法院在梳理排查、交流座谈、配套机制上“三步走”,打好上诉案件流转“组合拳”,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第一步:点对点”攻坚排查

自今年5月市中院开展“上诉案件卷宗移送周期较长”主题教育整改整治工作以来,新都法院持续开展“压缩上诉流转耗时”攻坚行动,紧盯上诉耗时1-6月压缩至50日以内、7-12月压缩至30日以内的目标,先后开展两轮全面排查梳理,上诉流转耗时相较去年平均缩短9天,成效初显。

第二步:“面对面”交流座谈

近日,新都法院召开上诉案件流转工作交流座谈会,各审判部门负责上诉案件移送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立案庭通报了2023年1-6月各审判部门、审判团队上诉案件流转天数及电子卷宗不规范移送情况,并对上诉案件电子卷宗移送操作步骤进行现场规范化演示。参会人员分享了上诉案件移送过程中的经验技巧,并对存在的难点、堵点等问题进行了讨论。立案庭围绕上诉流转工作中的关键点和常见问题进行解答,并对上诉移送材料、移送周期、办理程序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进行提示强调。

第三步:创新““1+3”配套管理机制

定制一套“30日”流转操作指引

秉承“跳起摸高”理念,新都法院制定《普通上诉案件流转“30日”操作指引》,对在今年7月1日前提起上诉的案件,明确5个环节具体用时;对在今年7月1日后提起上诉的案件,明确3个环节具体用时,精细深入推进上诉流转工作。

创设“专人+清单+通报”三项机制

上诉案件流转事关当事人诉讼权利,针对当前上诉案件流转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新都法院用好“专人”“清单”“通报”三项机制,创新设置“上诉秘书”,安排专人负责上诉移送跟踪、反馈以及与审判部门对接等工作;建立上诉案件清单“周报送”机制,确保上诉移送案件数量清、时限明;建立健全常态通报机制,定期对上诉案件移送天数和上诉电子卷宗移送质量进行通报,倒逼审判团队高效规范开展上诉流转工作。

上诉流转耗时是纠纷在院时间的重点指标,也是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环节,新都法院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优化并压缩上诉流转各环节耗时,进一步提升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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