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执行人邱某某在司法拘留震慑下,当场还款2万元,让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案情回顾]粟某某受雇在邱某某承揽的工程中从事铺砖、墙边石工作,完工后邱某某拒绝支付劳务费,粟某某遂向新都法院起诉,法院判决邱某某应向粟某某支付劳务费4万余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裁判后邱某某拒不履行支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邱某某支付2万余元劳务费后以经济困难等原因推诿不再支付剩余款项,经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其仍无动于衷,执行法官遂严厉告知若不履行,将采取拘留措施。
邱某某在法律威慑下,立马找人筹款,当场向申请人支付现金2万元,案件成功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