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都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骗取驾校学员“考试通过费”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
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底,被告人李某虚构能够托熟人帮助驾考学员通过考试的事实,多次骗取驾校学员的费用,先后骗取5人共计84000元。案发后,被告人李某对五名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能够帮助他人通过考试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84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某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可以从轻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被告人李某利用驾校学员“求过心切”的心理,谎称有内部关系可以帮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进而实施骗取财物的犯罪行为。该案多名学员轻信李某可以托人帮助通过考试最终不但钱财被骗还耽误了考试机会。该案系针对驾校学员的考试诈骗犯罪,对其他涉考类诈骗同样具有警示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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