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新都法院桂湖法庭在审理一起母亲作为原告起诉的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中,查明:原被告均系外来打工人员,其非婚生女贾某某(2015年出生)被父亲(被告)长期虐待,并剥夺教育权利。
承办法官遂当庭对被告贾某予以训诫、教育,一并发出了《人身保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令》。贾某收到“双令”后,作出了深刻反省和检讨,表示接受训诫,痛改前非,切实履行好作为父亲的责任。新都法院还明确告知被告:法院将联系社区、学校、派出所,共同监督贾某教育抚养女儿的义务是否切实履行到位。
《人身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双令齐发系我院首例,下一步,新都法院将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不断加强对辖区内暂住外来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保护,用法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筑坚实“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