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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召开深化绿色金融审判改革 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2-04-02 14:34:11 打印 字号: | |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双碳”工作大局,持续深化绿色金融审判改革,3月31日,新都法院召开“深化绿色金融审判改革 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座谈会。西南石油大学专家学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人民银行新都支行等行业主管单位领导,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兴业银行新都支行、天府银行新都支行、成都农商行新都支行、桂城村镇银行等行业代表参加会议,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高峰到会指导。

会上,新都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付建勇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双碳”背景下新都法院绿色金融审判工作开展情况。人民银行新都支行副行长马珂介绍了新都绿色金融行业发展现状。西南石油大学化工学院周太刚教授向与会人员分享了碳中和科技工作情况,法学院王方副教授介绍了碳中和政策与法律问题研究情况。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常务副总裁蒋洁萍介绍了绿色金融平台交易开展情况。

交流环节,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政策研究与规划院法标部副主任寇春燕、兴业银行新都支行行长廖礼进、桂城村镇银行副行长谢晓龙、天府银行新都支行公司部经理薛椿、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王浩副教授及其他与会人员围绕绿色金融发展、绿色银行创建、碳金融风险防控等工作展开了讨论。

新都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斌指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助力做好“双碳工作”要把准绿色金融概念并聚焦重点发展领域,充分认识绿色金融、绿色交易提速发展对司法审判带来的新挑战。并对绿色金融审判改革提出四点希望:一是立足司法研究基地,前瞻性研究绿色金融新问题;二是围绕框架协议合作,探索法治保障新路径;三是用好现有改革成果,深化专业审判队伍建设;四是突出抓好四个效果,全力培塑绿色审判品牌。

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高峰对法院服务保障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出要求:一是要紧扣“双碳”目标拓展环境资源法律研究新视野,强化能源法学、环境资源法学研究,推进经济社会深刻转型;二是要确定为低碳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路径的研究方向,对新发展方式下如何建立交易规则、规制交易风险等展开深入研究,推动低碳发展相关立法,指导规范低碳经济实践,再从实践中总结经验为经济绿色发展建立理论支撑;三是要推动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发展,在新类型案件审判中不断总结提炼裁判规则,强化司法保护力度。

会后,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高峰,新都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斌,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兰力平共同为西南石油大学碳中和司法研究基地落地新都法院揭牌

下一步,新都法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强化对外联动机制构建,持续深化绿色金融审判改革工作,护航区域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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