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司法救助案件申请人范某将一面“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新都法院行政庭廖晶晶法官手中,感谢新都法院对其家庭及时救助,帮助其渡过难关。
2020年,范某丈夫因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范某将肇事者魏某诉至新都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魏某赔偿各项损失53万余元。无奈的是,魏某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范某眼睛残疾劳动能力弱,又无子女赡养,生活十分困难。为帮助范某渡过难关,新都法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主动向其详细解释司法救助政策,协助进行司法救助申请。
2021年8月17日,新都法院受理了范某的司法救助案件。承办法官立即行动,按照程序进行调查走访、合议庭评议、司法救助委员会会议讨论,最终仅耗时9天,于8月25日正式作出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
近年来,新都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积极回应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救助,坚持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如针对行动不便、路途遥远等有特殊困难的群众,上门为其服务,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适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缩短救助周期,降低司法救助申请人的人力和经济成本,打通法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2017年以来,新都法院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42件,决定救助案件35件,救助人数48人,发放救助金152万余元,司法救助案件平均审查天数从21天缩短到12天,实现了规范高效救助,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助力矛盾风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