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16日至8月15日,区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对新都法院进行了巡察。2020年12月23日,区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向新都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
1.个别党员“四个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深入开展政治教育,打造党组“领学先学”、各支部“导学促学”、全体干警“深学细学”的三级联动学习模式,开展“坚定理想信念 筑牢政治忠诚”学习,坚持学记测同步;压紧压实院领导、中层干部“一岗双责”,强化对干警的教育监管,不断增强干警“四个意识”。
完成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2.班子成员分工不当。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会上就学习内容进行了研讨交流;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确保班子成员分工科学、规范、有效。
完成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
3.班子带头抓党建不力。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党支部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张清单,院机关党委每季度开展一次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察检查;健全完善《党支部工作组织生活日常管理台账》,确定专人专门负责,精确掌握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实现跟踪问效。
完成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一)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
4.形式主义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按照精简文件要求,编制年度规范性文件的发文计划,严格审核文件内容,上级文件有明确规定且要求普遍性适用的或发文无实质内容的,一律不发,坚持每月一报,统计各部门每月规范性文件发文数量并进行通报,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精简文件规定。
完成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一)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5.党组织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党支部每月“主题党日”制度》,按“月度、季度、年度”频次明确目标任务,报备主题计划,纪实工作进度,推进日常党务高效开展;建立《党建工作日常管理台账》、《党支部管理手册台账》,坚持专人专责,专册专用。
完成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高标准制定《民主生活会问题、责任和整改清单》,院党组书记主持起草班子检视剖析材料,并由集体研究审定。班子成员按照从严从实要求,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发言材料,材料内容既要摆事实讲情况,又要进行深刻党性分析,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
完成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7.党费收缴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各党支部指定专人管理党费收缴工作记录,指定党内专人每月按时收缴党费,每季末将党费交机关党委,机关党委每季末将党费交机关工委并存入党费专户;梳理排查全体党员收缴情况,对未足额交纳党费人员限期整改,目前已全部完成补缴。
完成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8.党支部建设薄弱。
整改情况:将支部手册管理纳入党建工作任务清单管理,并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建立《党支部管理手册台账》,加强对记录人员的督导管理,确保信息填写完整,每季度定期检查支部手册使用规范情况,确保手册使用规范。
完成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9.党务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制定党务工作人员管理清单,坚持专人专责;严格执行发展党员规定,按照5个大的阶段,25个环节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发展,组织委员负责并记录党员发展情况,规范主题、会议记录等程序。
完成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
10.执行干部选任程序和有关制度不规范。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组织政工人员学习《新都区中层干部选任实施办法》等制度;修订《党组工作规则》,重点完善党组议事决策机制,细化讨论及表决流程。
完成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1.干部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开展自查并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整改,对选任纪实材料进行整理归档,规划部署建立专门的人事档案室;对干部人事信息系统的干部信息进行核对和更新,确保干部人事信息准确无误,为选人用人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
完成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2.会议制度不规范、不严谨。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定》,印发《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定》;严格审核院长办公会议题材料,议题材料经提请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分管院领导签署明确意见,报院长审签同意。
完成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
13.“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
整改情况:召开年度述责述廉述职大会,听取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员额法官等主体“一岗双责” 履行情况;党组积极推动责任落实,定期主持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坚持“书面报告+口头报告”相结合形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履行好“一岗双责”;中层干部切实履职尽责,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及时发现、提醒、纠正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完成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4.干部管理宽松软。
整改情况:刚性执行“三个规定”“三非”等制度,形成动态跟踪台账;以审务督察为手段,“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双向发力;节假日期间通过内网邮箱、短信等方式,提醒全院干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要求;通过组织全体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职务犯罪庭审等活动,切实增强全院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廉洁底线。
完成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5.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
整改情况:制发《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关于述责述廉述职工作的办法》“三张清单”;严格要求各领导干部、员额法官,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并按照不同管理层级审核,统一报送至院职能部门,由职能部门负责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内容真实,标准规范,杜绝照抄照搬。
完成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截至目前,以上问题均已全部完成整改,巡察整改期间共新制定制度18项、修订完善4项,废止1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83971003;电子邮箱:xdfyzzb@126.com。
中共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