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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法院利用刑事远程视频庭审系统连线看守所 一次性审理两件民事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1-08-19 14:13:04 打印 字号: | |

8月16日,新都法院利用远程视频庭审系统连线新都看守所,一次性顺利审理两件民事纠纷案件,保障了案件各方的合法权益。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驾驶小型轿车的陆某与驾驶小型客车的林某、骑行共享单车的龚某及行人翁某发生碰撞,导致翁某重伤并经抢救无效于事故当日死亡,龚某经治疗后被评定为十级伤残,林某所驾驶的小型客车受损。交警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陆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林某、龚某、翁某无责任。陆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公安分局拘留,后执行逮捕,羁押于新都区看守所。

陆某被羁押在看守所期间,龚某及翁某近亲属向我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陆某承担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因新冠疫情影响和公安机关有关规定,面对面开庭和网上开庭均暂时不能实现,法院遂决定利用刑事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审理两件民事纠纷案件。

前期向看守所预约确定开庭审理时间后,案件承办人立即告知两案原告将远程连线看守所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开庭方式合并审理案件,并要求核验证据材料是否提交完备,做好庭前准备。

案件开庭审理当天,被告陆某在线查阅了两案原告提交的民事起诉状、赔偿项目清单及证据材料,在二原告对主张的赔偿标准、依据和证据作详细说明和法官就有关法律规定释明的基础上,充分发表答辩及质证意见。历时1小时左右,两案庭审顺利完成。看守所在远程确认庭审已完成后将陆某还押。

“最近一段时间疫情有变化,还以为我们的案件将搁置,没想到法院民事案件也能连线看守所开庭审理,真的超出预期。”当事人对新都法院司法为民举措表示肯定。新都法院智慧法院建设,一直致力于完善技术支撑与配套支持,将信息化成果转化为便捷高效司法产品,助力纠纷实质化解。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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