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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维护申请人权益 当事人送锦旗“点赞”
  发布时间:2021-08-03 10:13:24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成都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一面锦旗送到新都法院执行局,对承办法官积极维护自己权益表示感谢。

2014年,李某、范某以向银行贷款的方式购买了成都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投资开发的两套房屋。由于二人未如约偿还贷款,银行于2018年诉请法院判决二人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36万余元,并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范某偿还贷款本金等36万余元,物业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物业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二人追偿。

2019年,物业公司向银行支付贷款本息36万余元后,多次向李某、范某催收担保损失,但二人始终未偿还欠款。2020年,物业公司以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为由,诉请法院判决李某、范某协助办理房屋备案登记撤销手续,并将房屋恢复原状后交付给物业公司,另向物业公司支付合同违约金、担保损失共计50万余元。法院经审理判决支持物业公司全部诉求。

因李某、范某仍不履行法律义务,物业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责令被执行人李某、范某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但被执行人以房内物品还未搬离为借口,迟迟拒绝履行。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多次耐心释法明理,告知其若不履行法律义务,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在法律震慑下,被执行人配合申请人物业公司办理了房屋备案登记撤销手续,并将腾退后的房屋交付给申请人。

案件办结后,成都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一面“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锦旗送至新都法院执行局,对承办法官积极维护申请人权益表示感谢,对法院执行工作“点赞”。

当事人送锦旗,对法院来说不仅是一份肯定,也是更大的责任。自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来,新都法院持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以实际行动凸显司法公正文明理念,展现司法为民情怀,真正做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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