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都法院充分发挥多元调解、“示范诉讼+”化解纠纷模式,妥善处理了一批物业合同纠纷案件。
5月,新都法院先后受理了34件某物业公司诉请某小区业主交纳拖欠物业费的物业合同纠纷案件。由于该批案件原告均为某物业公司且诉请相同,被告涉及某小区业主48人,符合运用“示范诉讼+”模式审理案件的条件,同时为了化解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心结,避免未来再次起诉的情形发生,经研判,承办法官决定采用多元调解、“示范诉讼+”模式处理该批案件。
5月14日,新都法院2名书记员与1名人民调解员深入该小区,逐户送达,了解业主拒绝交纳物业费的原因,并进行初步调解。当天,80%的案件成功直接送达,3件案件由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
5月21日,承办法官依职权选择三件案件进行示范庭审,并组织平行案件当事人旁听庭审。庭审中,法官再次向当事人及旁听人员释明“示范诉讼+”模式的法律依据和运行程序以及救济渠道,同时就民法典中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相关条款进行详细解读,物业公司要按照法律规定履职尽责,业主要按照法律和合同约定交纳物管费。
3日后,示范案件中有2件案件当事双方达成和解, 1件案件依法判决。
作出判决10日内,该批案件70%的平行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业主自动履行了拖欠长达数年的物业费。之后,剩余平行案件双方当事人陆续达成和解。该批案件得以圆满妥善解决。
该批案件妥善处理后,物业公司又着手起诉该小区涉拖欠物业费的其余80余户业主。新都法院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提前特邀调解员介入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示范判决的基础上展开调解工作,达成和解的通过司法确认固定权利义务,无法达成和解的开通绿色通道,快速立案开庭,保障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已有10余户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和解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