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推进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全面加强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管理和监督,6月8日,新都法院、新都检察院会签《关于加强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衔接配合的实施意见(试行)》。该实施意见对区域内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详细规定了暂予监外执行的范围、条件、程序、操作流程、衔接配合等,疏通了衔接配合上的梗阻,明确了操作流程上的模糊不清,同时建立定期召开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以总结经验、研判问题、解决困难。
新都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付华、新都检察院副检察长叶卿出席会签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