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协助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顺利完成三宗土地的强制交付,执结多年“骨头案”。
被执行人胡某某,涉及借款合同、委托合同等17件民事纠纷案件,涉案总金额达2000余万元。2019年年末,新津县人民法院通过淘宝网络拍卖平台成功将胡某某名下的三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进行拍卖。后正值新冠疫情暴发,被执行人胡某某又多次扬言拒不配合,且三宗土地及建筑物已出租给多名案外人,情况复杂,故一直未能向买受人进行交付。
因案涉三宗土地位于新都区辖区内,在成都市中院统一指挥下,新都区人民法院协助新津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9月26日,制定执行预案,成立现场调度组和远程指挥组两个指挥小组:现场调度组配备执行指挥车、扩音喇叭等设备,直接指挥、调度交付现场;远程指挥组依托执行指挥中心,现场连线,整体把控交付过程,防止突发事件。
9月28日9时,两院共40余名执行干警在短短3个小时时间内完成了三宗土地的交付工作。本次执行行动,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工作人员、新闻媒体工作者全程参与,对整个强制执行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进行监督、宣传。
在执行工作领域,但凡涉及到强制交付和异地执行,往往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若仍采取“个人各扫门前雪”的传统办案模式,在面对被执行人花样百出的阻挠手段,执行法官常有“势单力薄、分身乏术”的无力感。新都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执行一体化工作模式,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分析和决策功能,积极配合兄弟法院完成强制交付,拓展了执行空间,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