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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组织上下线因合同纠纷诉至新都法院 法院依法驳回起诉
  发布时间:2020-09-30 10:29:18 打印 字号: | |

被朋友忽悠,做着发财梦进入传销公司代理销售产品,结果等来的却是公司被查封,投资购买产品的钱打了水漂。近日,新都法院审理了一起传销公司下线状告上线的民事案件。

王某与范某系高中同学。经范某多次劝说,王某加入郑州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生物科技公司)成为产品代理商,作为范某的下级代理。20183月至20188月间,王某通过银行、微信转账方式向范某支付21.5万元货款,但范某仅向王某实际发送价值10.45万元的货品。期间,王某获得2.94万元分红及价值6400元手机一部。20181013日,某生物科技公司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核心成员被正式逮捕。目前,案件已移交至检察院。因该产品被当地监管部门查封,停止销售,王某向范某索要未发货货款以及退还未销售货品未果,遂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向新都法院提起诉讼。

经审理,新都法院认为王某与范某系某生物科技公司的上下级代理关系,而该公司的销售模式涉嫌传销犯罪,涉传销民事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故法院依法裁定驳回王某的起诉。

法官说法:生活中,被低投入、高回报致富捷径蛊惑加入传销组织的不在少数。致富梦破碎后,寄望通过法律追回损失资金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但传销是法律禁止的活动,参与传销活动投入的资金不受法律的保护。广大群众在进行投资时,一定要仔细甄别,不被快速致富诱惑,选择合法投资渠道,从源头上规避资金风险。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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