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都法院向3名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5万余元,其中最高单笔金额达11万元。
3名救助申请人系3起交通事故致死案件受害者家属,2019年向新都法院提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诉讼。经审理,判决交通事故肇事者向受害者家属赔偿各项损失。判决生效后,3名救助申请人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经核查,3名被执行人均无财产可供执行,无履行能力。3名救助申请人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不能从执行上获得救济后,向法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法院依据已查明的事实,决定给予3名救助申请人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25万余元。
“非常感谢法院,这些救助金到的太及时了。”“感谢法院,让我的孩子有了上大学的钱。”“感谢感谢,真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3名救助申请人拿到救助金后,止不住感谢的话。
司法救助作为一项重要的司法民心工程,充分体现了“国家有正义、司法有温度”的制度效益,传递和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