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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法院四举措协同推进繁简分流改革 持续服务保障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发布时间:2020-09-17 10:45:08 打印 字号: | |

今年是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关键之年,也是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起始之年,新都法院以确定“强管理、促改革、提效能”年度工作主题为切入点,以推进繁简分流为重要抓手,通过四项举措深入持续服务保障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一是创新开启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对符合条件的民事案件,借力“公道互联”网络庭审APP,创新开启庭审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模式,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保障当事人多元司法需求。近期审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采取庭审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模式开庭,整个过程用时比传统方式缩短了一半时间。

二是深入落实“特邀调解倍增计划”。聚焦数量与效能“双倍增”目标,持续深化“特邀调解倍增计划”。建立与司法局、律师协会新都分会、行业调解组织、辖区法律服务所在特邀调解领域合作,新增31名律师加入“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提升驻院特邀调解组织诉前解纷咨询引导分流能力,实现调解资源共享集聚。

三是探索搭建纠纷“一站式”联调平台。增强与人社、工会、特邀调解组织等协作,探索搭建劳动争议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联动处置中心,助力培育和谐劳动关系。探索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召开共建道交纠纷联调机制,有效集成诉讼前端人民调解、保险公司等社会资源和力量参与解纷。

四是全新采用示范诉讼+委托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在示范诉讼坚持“五优先”基础上,选取典型案件精细化示范审理形成判例,在示范案件判决生效后,委派驻院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员对同批次其他案件进行调解,并就调解协议无缝衔接进行司法确认,通过“选取案件—形成判例—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形成一站式闭合链条,既缓解法官办案压力,又因“低成本、简程序、强执行”备受当事人认可。今年以来,我院运用“示范诉讼+委托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共妥善审结243件涉3个房地产公司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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