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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法院聚焦“四个维度” 扎实推进聘用制人员管理改革
  发布时间:2020-09-17 09:52:11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法院2020年司法改革工作要点,健全聘用制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制度体系,推动聘用制人员队伍“四化”建设,新都法院结合市中院“管理提升年”部署及本院 “强管理、促改革、提效能”主题实践活动,积极调研科学筹划,扎实推进聘用制人员管理改革,出台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完善聘用制人员的招录、培养、管理和保障机制,切实加强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为建设新时代全国一流基层法院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一、聚焦“改革需求”,明确管理改革方向

一是多形式开展调研活动,做好改革前序工作。对内,通过开展聘用制人员座谈会及个别谈话、走访调查各庭室部门、发放匿名问卷调查等形式,多渠道了解聘用制人员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堵点和难点;对外,调研全市多家法院聘用制人员管理模式,充分借鉴和吸收上级法院及兄弟法院在聘用制人员管理中的优秀经验和做法,为进一步推进聘用制人员管理体系改革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全方位思考管理改革路径,精细筹划改革措施。牢牢把握新时代法院队伍建设总要求,结合前期调研情况,对聘用制人员职责定位不清晰、人员流动性大、保障不到位等制约人民法院良性发展的因素进行重点研究,提出优化聘用制人员管理的具体措施,明确管理改革方向,为锻造新时代高素质法院聘用制队伍提供有力指引。

二、聚焦“分级分类”,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一是落实人员分类管理,明确岗位职能。将聘用制人员分为法官助理、书记员、警务辅助人员、综合文员四类,按照四类人员特性设定不同的招录条件,并厘清四类人员的岗位职责:法官助理从事裁判性辅助工作、书记员从事事务性辅助工作,警务辅助人员从事警务保障工作,综合文员从事综合性工作,确保各类主体权责清晰、运作高效。二是实行等级管理制度,畅通晋升渠道。依据岗位类型、工作年限、业务能力、考核等次、荣誉奖励等方面设置六个等级,设立科学公正的定级、晋级规则,通过逐级晋升、择优选升的模式为聘用制人员提供稳定的职业发展预期,扩宽职业发展空间,提升聘用制人员的职业忠诚度。三是设立管理组长,构建层级管理制度。在聘用制人员中构建科学、合理的层级管理制度,在政治素质较好、业务水平较高、综合管理能力较强的人员中,择优选拔3-5名人员担任管理组长,以层级管理促效能提升,挖掘培养聘用制人员管理能力,充分调动聘用制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全面提升法院工作质效。

三、聚焦“考核奖惩”,激发队伍整体活力

一是科学改进考评方式。将原有年度考核模式改为“季度考核+年度考核”模式,更加注重对日常工作效率和效果的考核;合理设定考核主体,确定用人部门、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行装办、审管办、机关党办在部门职能职责范围内进行科学考核评定;细化考核内容和标准,使考核更加公平合理,激励聘用制人员高效完成各项职能工作,推动法院重点工作顺利开展,提升法院审判质效。二是创新设立“双通报”机制。对日常工作业绩、纪律作风等方面的表现进行通报表扬或通报批评,并将“双通报”结果纳入季度绩效考核和个人业绩档案中,全方位考察聘用制人员的工作表现、精准识人,形成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三是设置年度特别贡献奖。对当年表现最突出、成绩最显著的1-2名聘用制人员颁发“年度特别贡献奖”,并颁发荣誉证书和一次性奖金,激发聘用制人员爱岗敬业、创优争先的工作热情,充分发挥自身潜能,为法院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四、聚焦“薪酬保障”,营造拴心留人环境

一是优化薪酬体系。按照人员分类调整工资结构,在基础工资的基础上,四类人员划分两类岗位待遇,新增等级工资、学历及资格工资,加强对高质素人才的吸引力,鼓励聘用制人员保持学习尽头,不断提升专业素质。按照考核结果发放季度奖金和年度奖金,在政策和经费允许范围内积极争取提高工资待遇,增强岗位竞争力。二是完善职业保障建设。充分落实聘用制人员与正编干警在带薪休年假、后勤保障、差旅保障及工会福利等待遇上无差别对待,积极协调购买住房公积金,解决前期调研中聘用制人员关注的各类问题。三是强化人文关怀。始终关心聘用制人员身心健康,注重对聘用制人员的人文关怀,以聘用制人员需求作为出发点,积极组织开展团队建设活动,为聘用制人员各项才能的发挥展示提供更广阔的的舞台,增强队伍凝聚力与向心力。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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