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都法院与新都区税务局联合签发《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新都区税务局关于建立税务联系工作制度的规定》,正式就税务诉讼、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工作等方面形成长效的沟通协调机制,以全面提升法院税务诉讼及服务的司法能力和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共同服务新都区一流营商环境的打造。
规定主要从三方面确定了联系工作机制的内容。一是确定双方建立“点对点”联系工作会议制度,就法院受理的涉及税务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和税务机关审查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执法投诉案件,以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具体事务所反映的具有普遍法律适用问题的情况,双方可以共同组织每季度或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进行研讨。二是确定了“点对点”联系会议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研究、探讨一段时期内税务诉讼、行政复议、执法监督所涉及的具有普遍性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方面反映的法律问题;协调解决正在实施中的具体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如欠税追缴、破产清算、司法拍卖、司法保全、非诉执行)等方面所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通报与税务诉讼、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有关的工作动态;探索税务行政案件、民事案件向刑事案件转化条件的法律问题;根据税务工作实际共同研究确定重点调研课题,组织开展调研活动。三是确定了文书传送的主要内容,双方可结合实际,互相交流分享税务诉讼、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动态信息及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则制度等资料及研究成果;法院及时对税务机关申请的行政非诉强制执行案件进行审查并告知结果;税务机关对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收到的管辖法院作出的涉税务行政诉讼案件裁判文书、司法建议书及时发送至法院,便于法院及时了解环税务机关行政执法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
此外,联系工作机制也对税务机关旁听涉税行政案件及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事项、税务机关积极支持税务工作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审活动以及法院受邀开展涉税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等内容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