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深化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近日,新都区制定出台《新都区全面深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即新都营商环境3.0方案。该方案主要围绕企业开办、执行合同、市场监管等与优化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27个重要方面制定改革任务清单,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和各种不合理门槛限制,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痛点难点堵点,提升群众办事创业的便利度、满意度和获得感。
新都法院在新都区营商环境3.0方案中作为办理破产、执行合同2项指标的牵头单位,助推新都区打造成为贸易投资便利、行政效率高、服务管理规范、法治体系完善的利企便民新高地。新都法院在营商环境3.0方案上的新动向、新举措详见下表:
办理破产 (牵头部门) | a.降低收回债务所需的成本 | 规范网络拍卖;全面实行破产案件网络公告。 |
b.压减收回债务所需的时间 | 实现简单破产案件“简案快审、台账式管理”,力争3至6个月内终结适合整体进行简化审理的破产案件。 | |
c.提高债权人回收率 | 健全“政府+法院”重大破产事务、职能沟通联动机制;依法清算僵尸企业、盘活优质资产,推进“执转破”工作,实现市场快速出清 | |
d.优化破产法律框架质量指数 | 探索建立重整识别、预重整等破产拯救机制。 | |
e.加强部门联动 | 建立区税务局与区法院联席会议机制,出台破产涉税专项规范。 |
执行合同 (牵头部门)
| a.压减解决商业纠纷的耗时
| 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全面深化民商事简案快办机制改革、推进送达机制改革、完善网上诉讼费用交纳、深入推进金融审判“三化”改革。 |
b.优化司法程序质量指数 | 提升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调解、网上开庭和电子送达等审判职能化运行水平;完善随机自动分案机制、诉前保全工作机制、审前先行调解制度;全面加强案件先行调解工作、完善民商事案件庭前会议规则、加强长期未结案件清理机制建设、优化裁判文书上网流程、加快推进两个“一站式”改革建设进程;依法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全新打造“线上法官工作室”新都品牌。 | |
c.降低解决商业纠纷的费用 | 司法救助降低企业诉讼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