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新都法院为11个业务庭室统一配备了院庭长管理助手。这是新都法院为解决司法改革以来院庭长如何实现审判监督管理做出的探索举措。
据悉,这一改革举措自2019年5月正式实施。11名院庭长管理助手接受12项审判管理工作培训后,走向助手岗位,负责收集、整理、报告部门各项管理事务性工作,通过“过程管控”“规范样本”“临时管理”等方式,帮助院庭长剥离管理事务性工作的同时,畅通与审判管理部门沟通联系,智力支撑院庭长计划、组织、执行、创新部门管理工作。
“配备助手后,庭室的管理工作更加聚焦、轻松、高效了。”桂湖法庭庭长冯文旭说道。据统计,桂湖法庭2019年人均办案量454件,结案率93.88%,平均审理天数48天,比全院平均值低21天,服判息诉率92.78%,比全院平均值高8.74个百分点。“这份成绩有助手的一份功劳,他是全院最优秀的管理助手。”冯庭长高度评价部门助手。
院庭长管理助手履职以来,不仅有助于院庭长管理成本减少,同时助推了审判管理部门职能的实质性转变。4名审判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直接面对全院150余名一线审判团队人员的管理模式,转变为4名审判管理部门工作人员面对11名经过培训的管理助手,再由管理助手分别面对本部门7至20名不等的团队人员的管理模式,释放了审判管理部门的管理时间和精力,完成案件类型化分析5项重大调研,提炼48个指标“任务清单”,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实现从 “二传手”到聚焦服务保障,从执行院领导决策到智力支持院领导决策职能的转变。
据了解,配备院庭长管理助手举措实施以来,新都法院办案质效不断提升,2019年全面完成均衡结案任务,每月超额完成结案率任务,文书公开、庭审直播数量和比例均保持全市前列,“每庭必录率”保持在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