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新都法院桂湖人民法庭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网上开庭审理原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起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十一件,庭上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在这特别的抗“疫”期,柔性处理劳动争议促进和谐劳动关系。
2月3日,原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分别诉请确认其与肖某某等十一人不存在劳动关系且不支付劳动报酬。肖某某等人分别居住在湖南、贵州、重庆等省,有的还是少数民族,疫情期间送达存在困难。承办法官周佑红带领其团队通过打电话、短信留言等方式逐一与十一人取得联系,通过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成功送达庭前文书,又通过线上沟通,引导肖某某之外的十人委托肖某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指导当事人在微信上进行庭前证据交换,一步步化解双方的争议焦点,最终顺利通过网上开庭并成功调解。
在抗“疫”的关键时期,桂湖法庭严格落实“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办案”的工作要求,积极响应“非接触式办案”,截至目前,已成功运用网上法庭审理案件22起,电子送达62件次,网上缴费案件1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