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等规定,现将本院近期开庭等事项安排公告如下:
一、通过公告向被告或者第三人送达开庭传票后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开庭的案件,根据《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重新计算并相应顺延开庭时间。即原定于1月31日、2月1日开庭的公告案件均顺延至2月3日开庭。
二、除上述公告开庭的案件外,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的开庭、调解、听证等诉讼活动,全部延期,时间另行通知。
三、原定于2月3日以后开庭、调解、听证的案件,因疫情防控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参加的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请及时主动联系本院相关审判人员说明情况,可申请延期开庭。
四、如有纠纷需要向本院申请诉前调解、立案、递交材料,建议尽量采用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网上立案、移动微法院等网络方式办理。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到法院现场办理的,请一定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本院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五、新都区辖区内的广大群众需要到武汉或其他疫区立案的,建议可通过“四川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
六、执行案件中,涉及财产查控措施的,本院将继续通过网络查控进行,部分案件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可能会受到交通关停的影响,执行法官将与相关当事人及时联系。
七、为减少当事人出行,建议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在接到本院联系电话时同意适用电子送达,本院将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当事人及代理人送达各种诉讼文书。
八、近期到本院旁听案件庭审的,建议通过网络庭审直播系统旁听。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