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立案工作质效,形成立审执互联互通,立案庭积极贯彻落实《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从源头对案件处理细节进行全面留痕,并对一次性告知、合议会议、专业法官会议、风险评估等工作全面留痕,实现收案立案可视化的同时实现立审执的互联互通。
一、强化补正告知,保证立案流程可视化
针对当事人提供的不符合形式要件的申请材料,立案庭依据法律规定进行释明并作出《限期补正告知书》,载明需补正的材料、补正期限以及预期补正后果;同时针对案件法律关系错落、主体不适格、诉讼请求不明等问题,立案庭及时向当事人释明,并将释明内容在《限期补正告知书》中留痕。《限期补正告知书》一式两份,当事人及立案庭各执一份,而后立案庭将其流转审判庭,保证立案告知有迹可循,实现立案流程可视化。
二、发挥专业力量,健全复杂案件留痕
针对收案立案过程中遇到的管辖存疑或案由存疑但当事人坚持立案的案件,立案庭首先通过合议制度,于接收材料七日内组织部门成员进行内部讨论,并制作会议笔录,将合议结果的法律或理论依据记录附于案卷中。个别经过合议制度讨论后,立案庭仍无法确定案由的案件,组织专业法官会议对案件进行讨论,通过专业法官会议,根据审判法官基于专业知识和审判经验对案件的法律适用提出的意见,立案庭可更全面的对案件进行专业分析并确定恰当的案由。同时将专业法官会议笔录附于案卷中留痕。
三、加强信访风险评估,做实源头排查维稳
从源头抓起加强信访风险评估,立案庭在受理案件的同时对各类案件进行信访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存在信访风险的案件,制作信访风险评估报告,对案件的信访风险等级及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并附卷留痕,切实从源头抓好信访维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