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新都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坚持依法、全面、平等保护民营经济核心原则,着力从五个方面培植司法“软环境”,有效提升民营经济在健康发展方面的“硬实力”。
一是打击与保护并重,为民营经济有序发展净化土壤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涉及民营经济的涉黑涉恶案件,全面摸排及时移送涉民营企业案件中涉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的线索。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依法界定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界限,加大对涉民营企业的合同诈骗、金融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刑事犯罪的惩处力度。
二是效率与效果兼具,为民营经济活力发展解纷减负
加大对民营企业主体案件虚假诉讼以及恶意诉讼的审查力度。尊重保护民营经济主体的意思自治,把握好民营企业融资、借款、租赁等案件的裁判尺度。审判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及时纠正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充分保障民营企业自主经营权。对于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经营者提出的国家赔偿案件,及时受理,及时裁判,及时执行。充分利用多元解纷机制,拓宽民营企业纠纷非诉化解渠道,高效、低成本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高效与灵活同步,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清扫障碍
综合运用各种执行手段,提升执行案款到位率,保障民营企业合法债权及时得到兑现。审慎运用保全、查封、冻结扣押等执行措施处理涉民营主体的财产,依法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活动产生影响。对已经兑现了债务的民营企业要及时解除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恢复企业信用。根据民营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区别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清算程序,认真践行“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理念,对于有机会转型升级处于困难期的民营企业通过收购重整、债转股等方式,为民营企业重生保驾;对于“无产可破”民营企业,应及时启动相应的破产程序,引导其依法有序退出市场。
四是规范与拓展共生,为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注入动力
组建金融审判庭,服务绿色金融创新示范区建设,保护合法民间借贷,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助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广阔空间。加强与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的联系,储备具有知识产权知识的人才智库,与中国成都(家具鞋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立常态沟通机制,强化对快维中心案件调解工作指导,紧密衔接司法确认,参与构建涉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企业创新创造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五是前延与后伸协进,为民营经济持续发展贡献智慧
加强对涉民营企业法律问题的调查研究,在案件审理中不断提炼总结民营企业的法律风险,运用司法大数据分析民营经济纠纷,及时预警民营经济前进中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民营企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深化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构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协作平台,多渠道收集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工作方式,全面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适时发布涉民营主体的典型案例,利用法治“七进”、巡回审判、香城法治讲堂、“两微一端”等公开平台,根据民营主体的个性司法需求,丰富法律宣讲服务,提升民营主体依法经营、法律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