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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法院五项举措推动盗抢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19-04-12 14:52:44 打印 字号: | |
  2019年2月28日上午,新都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盗抢高档机动车的重大团伙犯罪案件。这是新都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纵深的重要举措之一。

  2018年12月以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扫黑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推进的指导精神,按照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总体部署,为着力整治全区涉机动车盗窃案件问题突出的乱象,新都法院立足自身工作实际,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防范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并通过五项举措,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打早打小,坚决将盗抢机动车犯罪团伙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其坐大成势。强化源头治理,同时联合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建立联席和通报案件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从源头上遏制盗抢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滋生。

  二是健全办案机制,强化线索摸排。建立案件台账制度,对辖区内近年来受理的盗抢机动车犯罪案件逐案登记,进行台账管理,做到逐案清,情况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区扫黑办的组织领导下,加强与公安、检查、司法行政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建立专项活动会商机制,整合诉讼资源,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三是突显庭审实质化,强化案件公正。案件开庭审理前,召集控辩双方召开庭前会议,就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确保法庭集中持续审理,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在庭审过程中,逐一展示各项证据,针对被告人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的辩护意见,播放同步录音录像。

  四是突出打击重点,强化一案三查。把防范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不能就案办案,要注意深挖线索,重点打击团伙犯罪,将长期在新都范围内从事盗抢机动车的犯罪团伙打掉打好,同时,还要发挥一案三查的工作原则,盗抢犯罪团伙的背后有无其他涉黑恶的犯罪行为,有无保护伞,发现线索应及时移送区扫黑办并报相应的职能部门彻查到底。

  五是发挥宣传作用,强化活动效果。利用“走进法庭听审判”的机会,向人民群众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讲解防范盗抢机动车犯罪的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增强了群众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决心。同时,向人民群众公布举报方式,请大家提供相关线索,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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