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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学习 谈心谈话 述职评议
——区法院第四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发布时间:2019-04-12 14:51:24 打印 字号: | |
  2019年2月26日下午,新都区人民法院第四党支部根据院党总支要求,组织支部党员及部分非党员同志召开了本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会议主要包含三个议题:一是,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由支部书记孙丰同志代表支部委员会对2018年度四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述职及党员谈心谈话;三是,进行民主评议,推选优秀党员。

  一、学习工作条例,加强党建认识

  会上,支部书记孙丰同志组织大家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发布的重要意义、遵循的基本原则及包含的主要内容进行了集中学习,使支部成员对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等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加强了本支部党员同志及非党员同志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利于今后支部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梳理支部工作,献言组织生活

  在四支部年度工作述职中,孙丰同志代表支委会对本支部2018年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整体梳理,对其中的有益经验和工作短板进行了总结,并对自己作为支部书记在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进行了自我批评、主动担责,同时也鼓励大家在组织生活会上积极发言,为本支部今后如何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建言献策。

  对此,副院长付建勇同志指出,支部党建工作开展要注意三个方面:一是认识要提高。党规国法是并重的,大家都是学习法律的,更要注重加强支部学习,理解党规遵守党纪。不懂党规,就难以干好法院工作,所以今后支部活动开展要与审判本职工作相协调,提前做好活动安排,以保证所有党员都尽可能参加到组织生活中来。二是形式要创新。形式创新不等于庸俗化,支部活动的载体可以多种多样,但一定要与各期学习内容相结合,体现出党建的主题。三是效果要提升。法院工作一定要“实”,支部党建也要突出一个“实”字。磨刀不误砍柴工,开支部会学习与审判业务本职并不冲突,如果冲突了,则说明我们的工作方式还有待改进,工作效率还需要提高。会上,陈肖宇同志也建议可以将支部活动开展与审判工作结合起来,比如说四支部几个部门一起开展一次集中送达,出去走一走、看一看,深入群众中去搞党建、促审判,也有利于加强支部成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也可以组织到石油大学这样的高校中去听听教授们讲课,加强自身的学习和提高。

  三、进行民主评议,对标优秀党员

  本次组织生活会上,本着实事求是、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的原则,四支部对本支部党员同志进行了民主测评,并根据2018年党员参加支部活动的日常表现,结合本院审务督查负面通报等相关情况,对各位党员进行了民主评议,向院党总支推选了霍萍等三名“优秀党员”。评选优秀,树立标杆,有助于本支部其他同志向优秀党员学习,在支部内形成竞进争先、争当模范的良好氛围,也有利于吸纳更多非党员同志积极加入到我们党支部的大家庭来,进而壮大党的队伍。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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