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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法院多措并举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持续发力
  发布时间:2019-04-12 14:41:15 打印 字号: | |
  为有效缓解执行案件持续增长、高位运行的现状,妥善应对日益加剧的“案多人少”矛盾,切实提升执行工作效率,新都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创新执行工作模式,在优化执行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全面推行集中查控、繁简分流、统一送达的执行改革新模式。

  一、优化整合执行力量,奠定“繁简分流”工作机制人员基石

  针对执行干警规模不足、队伍老化断层、执行力量分散难以协同等弊端,在增派人员补充队伍力量的同时,坚持向内深挖潜能,整合调整原有执行队伍,实现人员定责定岗。

  在进行团队配置时,改变原有以科室为团队的大团队松散格局,推行2+1(2个执行人员+1个书记员)的小团队办案模式,充分发挥小团队成员之间协调灵活、联系紧密的优势,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二、集中查控、批量作业,最大程度发挥事务集约化办理优势

  推行执行事务集约化办理机制,在前置财产查控程序的前提下,组建财产查控小组和集中送达小组,抽调人员专职负责查控、送达工作,运用集中查控、批量作业的方式,对口办理执行财产网络查控、执行文书送达事项,并将财产信息及时准确向案件承办人反馈,做好财产查控行为与强制执行行为之间的对接,确保执行效率的提升。

  三、科学分流,切实达到“繁案精办、简案速执”预期目标

  科学化的甄别、分类系统是“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的顺畅运行的前提,我院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相关规定以及《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了《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实施细则》以指导繁简分流工作。

  查控小组收到立案庭移送的执行案件后,3日内通过“点对点”、“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完成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房地产、股权、证券等财产信息进行查询,并在网上冻结银行存款。根据反馈财产查控的反馈结果,按照繁简分流规则进行甄别,繁案分到普通团队,按照执行流程正常办理,简案分到快执团队进行快速执行,迅速执结。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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